疫情防控形势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必须加大数字化内容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基于信息文明对于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做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指示。在文化建设方面,文化产业数字化、构建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这对于当前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尤为重要。
一、疫情突发对于产业发展的新命题迫切要求我们: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运用世界眼光,极度重视产业发展的数字化应用水平。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正在引领一场新经济革命,新一轮技术和产业变革正在蓄势待发,新理念、新思维、新模式和新业态将对文化产业产生深刻影响,文化产业迎来了数字化生发、融合、转型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数字技术迭代为支撑的数字创意产业将为文化产业集约化蓄能、爆发式增长打开新的空间,创造和满足“数字原住民”的新兴消费需求,同时通过IP(知识产权)产业链延伸赋能传统产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文化产业数字革命的技术迭代、关联融合两大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创意资源产业化整合,抢占全球文化竞争高地,促进精神文化消费新需求和新供给再平衡,赋能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实践证明,近年来全球技术创新的成果有80%来自互联网领域。互联网是当今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越来越成为创新的舞台,数字经济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8年)》显示,从总量上看,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占GDP比重持续上升。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显著高于当年GDP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2.9%,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超过20.3%。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为55%,接近甚至超越了某些发达国家水平,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甚至有研究机构认为,数字产业的强弱左右了区域经济实力的增长,如《日本经济新闻》2018年12月6日报道,2030年中国北京、上海、深圳和重庆等四个城市将入围世界GDP排行前十,其中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就是数字产业的发达程度。从国内看,数字化正助力中国文化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科技和文化的融合带来了巨大发展空间,数字化技术应用愈加普及、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使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发展驶入快车道。
我国文化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文化资源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力与大国地位不符。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二是文化产业体系不健全。运用国际思维和世界眼光,引入新一代信息通信、数字传媒、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技术,通过集成创新重构文化产业内核,打造数据归集、传送、存储、处理的反馈控制系统,打通文化产业不同层级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提高文化全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率,构建全新的数字文化产业体系,以此为载体畅通市场传导、盘活文化资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新供给效率、激发创意生成,打造高质量文化产品,利用数字传播的能量放大社会效益。
二、国家层面对于数字化应用的顶层设计,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创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2016年5月,文化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数字文化、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用好各类已有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促进文化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发掘利用。2016年底,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数字创意产业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并列的新支柱产业。根据《规划》,到2020年,数字创意产业产值规模将达8万亿元。而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的具体体现,正是数字文化产业。2017年02月23日,文化部出台《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部署,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的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2017年4月,文化部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定了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并透露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2019年8月13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意见》提出,加快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网络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快高质量广播电视内容供给,推动超高清内容制作、交易、版权保护全链条体系建设;推动跨媒体内容制作与呈现,利用VR/AR技术实现内容传播精细化与沉浸化。同时,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纲要(2014-2020年)》要求开展文化领域信用建设。《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的内容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黑名单制度,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善行业管理规制,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可以说,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时代表征是,日益迈入一个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先导的全新发展阶段,主要显现于文化产业的结构性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化特征日益明显,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基本态势,是新时代党中央对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布局、政策引领与立法促进的结果。
在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拉动下,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就当前文化产业发展趋势而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互联网+文化”优势明显。从营业收入来看,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为6053亿元,比上年增长33.4%,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2017年上半年以同比继续保持32.7%的高速增长,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从传统到现代,从产品到服务,从指尖到心间,文化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选择为供给端的文化产业提供了更多市场机遇。数字文化产业以其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新的需求。当前,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担当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也使得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呈现内容产业所占比重快速提升的趋势,“内容为王”的特征再度凸显;在“互联网+”平台支撑下,文化产业中的数字文化产业部门呈现爆发式增长。2016年,数字创意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新支柱。
三、准确把握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趋利避害,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数字技术和移动物联网的普及,使网络文化内容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存在形态,互联网公司成为最大的文化内容供应商和主导性的渠道运营商。“文化+”与“+文化”使得所有高科技网络公司都成为了文化产业公司,而文化起到的是“产业倍增器”的作用。文化产业的总体变化和内容产业比重的不断提升,使得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呈现诸多新趋势。只有牢牢把握这些新趋势,才能在全球视野中坚定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自信。
一是数字文化产业越来越融入并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创意设计的融入,对传统文化产业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使得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呈现数字化倾向和网络化发展态势。二是数字文化产业以其迅捷化、便利化、个性化、差异化、视听奇观化等消费特点,日益融入年轻大众的日常生活,成为文化消费的热点和痛点。三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在助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发展中,使中华文化“走出去”更加精准和有效。四是跨界创意融合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以创意融合驱动“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成为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需要“科技+”与“文化+”协同创新,是两者在本性上的相互切近,它既需要平台的整合与垂直分发能力,更需要文化的集成与价值的提炼与创新。作为一种新兴文化业态的集合与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尚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
一是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相比,我们在关键技术创新和某些核心技术应用上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借助科技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大国国内市场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实现后来居上的技术赶超,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夯实技术基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明积淀是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优势,但其尚未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优势,在数字艺术和文字内容上创新性不足、产品的卓越性追求和精致性品质尚有差距,亟待实现文化产业发展能力突破。
二是当前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正确的价值导向及其评价体系亟待完善,需要健全包容而理性的社会评判标准,以全社会之力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做强。数字文化产业不但自身要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传播渠道,还担负着孕育和润泽创新文化的重任,更要成为时代文化的引领,成为文化及其价值创新的源泉。
三是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同时,市场信用监管缺失严重。文化产业数字化领域创新活跃、新业态不断涌现,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的情况,导致政府监管跟不上行业发展步伐,盗版侵权等失信事件频发。近年来,网络文学、数字音频等领域盗版现象仍然普遍,比较典型案件如 2016年 ,中华书局为维权《二十四史》而在全国范围内发起诉讼;2011年贾平凹小说《古炉》数字版权一女二嫁风波;喜马拉雅数字版权诉讼、阿里与酷狗、腾讯对网易数字音乐版权之争等。而当下新兴的网络直播领域也面临监管缺失,需强化以信用负面清单等方式廓清产业发展方向。因此,制定《数字文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势在必行,通过标准的制定,解决行业快速发展与市场监管不匹配的问题,加强数字文化市场动态监管,不断创新规范数字文化产业的监管方式,较好的解决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企业信用基础薄弱、失信处罚力度小、信用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健全、信用监管缺位、盗版侵权严重等问题,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信用环境,促进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经济体健康发展、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数字文化企业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作用。以促进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良性健康发展。
四、文化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亟需构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山东模式”。
山东省作为文化资源大省,必须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中有所作为。而我省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核心就是建立和完善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机制。
(一)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原则。
1. 坚持融合联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跨行业、跨部门深度融合,形成推进我省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合力;通过创新链拓展产业链,不断改造传统业态,催生新兴业态。
2. 坚持应用导向。针对文化发展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注重对文化重点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的分析凝练,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以应用为驱动、市场为牵引,实现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的有效融合。
3. 坚持聚焦辐射。聚焦新兴业态,推动数字出版、影视动漫、网络视听、创意设计等产业快速发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发挥核心区域驱动力,实现区域联动力,以示范园区、基地和领军企业为引领,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构筑文化产业辐射带动高地。
4. 坚持创新突破。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引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带动支撑作用。
(二)准确把握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点任务。
1、扶持文化科技企业发展。一是将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纳入我省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培育发展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二是面向主要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能够通过自主研发或引进应用科技创新成果提升其发展水平、具有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双重特性的文化科技企业,建立省级文化科技企业库。三是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重点园区(基地),建设企业(项目)孵化加速平台。
2、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一是依托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等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产业园区,构建面向工业设计、数字媒体、广告创意、网络传播、数字版权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二是支持研发5G网络、人工智能、新型显示、超高速超高清摄像等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等,加强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三是支持山东省版权研究中心建设“版权产业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价值链有效连接,形成高效快捷的成果转化通道。四是加强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3、推进融合发展。一是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边缘计算、微服务、区块链等技术的部署应用,推动媒体创新发展。二是支持发展4K/8K电视、数字出版、动漫网游、数字娱乐、移动新媒体、网络视听、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打造领军全国的文化新业态集群,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三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创新,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四是促进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支撑创意内容、装备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发展文化智能制造。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科技水平。一是 加快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二是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加强科技手段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
5、优化融合发展环境。一是探索建立健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版权)评估、服务和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版权)保护。二是营造良好文化科技创新氛围。
6、加强文化科技领域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一是支持制定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重点文化行业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加强文化科技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二是鼓励企业和社团参与国际、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研制,强化标准研制、使用与推广。
(三)加强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1、建立省级层面的融合工作专班制度。建立完善以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与的“山东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工作专班”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推动全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工作
2、建立地方层面的协调推进机制。深刻认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对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战略思维、机遇意识,打破观念瓶颈、惯性思维,增强做好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融合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联动,细化配套落实措施。
3、鼓励创新,形成创新氛围。
一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鼓励政策创新。二是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服务生态体系建设,鼓励服务创新。三是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行监管理念、机制和业务、产品创新,鼓励金融创新。四是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支持。
4、加强人才智力保障。一是鼓励和支持山东省区域文化产业研究院等专业智库机构和平台,建立有效的“接地气”的融合决策咨询机制,加强支撑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智库平台建设。二是贯彻落实省委“山东省重点人才政策清单”中133条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文化和科技融合人才政策清单。三是加快建设支撑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人才队伍,尽快形成一批支撑我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四是建立健全文化科技融合类人才选拨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5、建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动态测评制度。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指标作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省委、省政府统一考核指标体系。
实现文化产业数字化内容建设,不仅仅是防控疫情等突发事件的需要,更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山东作为文化资源大省,必须在数字化内容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在全国“走在前列、全面开创”。
作者:孙吉国,男,研究员、高级经济师,省区域文化产业研究院(省版权研究中心)院长(主任)兼首席研究员,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省智库高端人才,民盟省直文化和旅游支部主委,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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