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和合共生

2019-01-18 09:05:00 来源:中国旅游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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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8日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资源,开展文化观光游、文化体验游、文化休闲游等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管理办法》发布之前,文化和旅游部已陆续公布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实验区已经进行了不少文旅融合的探索实践。相关专家表示,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背景下,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完全可以成为文旅融合发展的先行区,推动文化生态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和合共生、相融相盛。

  保护升级旅游助力《管理办法》提出,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特定地域社会人文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活态的集体实践。非遗失去了特定的环境,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院长殷红梅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非遗管理从项目化、单一化到整体化,这不仅是管理思维的更新,更是治理方式的飞跃,对于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讲师张柔然表示,目前,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是分离的,国际上正积极探索将两者结合。

  《管理办法》强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发展空间”,有利于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管理,具有国际前瞻性。

  谈及旅游将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注入的动力,文化和旅游部“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授厉新建表示,对于非遗保护而言,旅游最大的意义就是带来了持续的客流,把现代社会的活力持续地注入非遗传承之中。将非遗保护传承职责与旅游结合最好的方式是,将非遗传承人及其作品引入旅游景区、旅游特色小镇,一方面让非遗更多地走进大众视野,另一方面也为这些旅游空间带去全新的吸引物。

  中国旅游研究院博士郭娜认为,旅游开发可以促进非遗价值挖掘,经过旅游开发,一些非遗可以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开发者积极关注文化品位、非遗保护,客观上有利于非遗传承和保护;旅游开发把文化价值较高的资源开发为旅游产品,产生经济效益,进而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先行先试融合探索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据悉,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省(区、市)也设立了146个特色鲜明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各地已有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其中也包括很多文旅融合的探索实践。

  适度开发守好底线

  对于如何更好地让《管理办法》落地,进一步守好文化生态保护的底线,殷红梅建议,要系统地研究非遗保护与保护区建设的内在机制,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遗产资源生存状态、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及保护效果进行准确评价;要合理区分保护层次,明确资源管理主体,制定区划分类管理规定;要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支持,提高民众参与程度,增加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褚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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