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乱建仿古街”应成为保护性共识

2018-10-20 11:18:00 来源:北青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原标题:“不乱建仿古街”应成为保护性共识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国家应建立对传统村落开展旅游的审批机制,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旅游开发。有关部门应对进行旅游开发的传统村落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强化日常监管,并对村民进行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保护内容与方法的宣传和教育,启发村民的文化自觉。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求真”成为传统村落修缮时追求的一大原则。《导则》明确要求,在传统村落修缮时,不得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及构筑物,不应随意修建仿古街区等。

  经过模式化的旅游开发之后,一些传统村落正出现雷同化、同质化、商品化趋势,原有的村落文化被肢解、异化和歪曲。如何保护好这些美好的传统村落,留住历史记忆,受到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国家已先后公布4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共有4153个村落被纳入保护范畴,如此语境下,北京市出台新规,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修缮时,不能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等,具有积极、强烈的导向意义。

  “旧的不够,仿的来凑”,近年来仿古街十分流行。如陕西礼泉县袁家村通过创建民俗、民风体验一条街,集中展示关中农村自明清以来的农村生活的演变,成为乡村游的一匹黑马。看到袁家村的成功,周边不少地方为了增加村落的吸引力,开拓旅游市场,纷纷上马仿古街区项目。当地村委会负责人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像袁家村这种模式在陕西省,有将近60家都在做。“造街热”风靡的背后,看似乡村旅游商机无限,却陷入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怪圈。

  “千街一面”,是许多地方仿古街给人留下的最大印象。每到一处,同样是青砖灰瓦、木雕花窗,清一色的店铺门面、手工作坊,似曾相识感扑面而来,让人恍惚间不知身处何地。传统村落修缮不是凭空搭积木,必须尊重历史传承,结合当地的文化底蕴量身定做。

  时下一些地方却是反过来了,拍脑袋想出故事卖点,勾勒出仿古街的样子,然后再对照图纸进行翻新改造,削足适履。正如此次《导则》所要求禁止的“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这些不仅破坏了历史真实性,也让这些仿古建筑、仿古街区显得不伦不类。此外,有的地方在建造仿古街区时,热衷于将村民全部迁出,空留下商铺店面,使得整个街区充满浓厚的商业气息,却少了些烟火味道。

  盲目建设古镇古街,不仅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也难以赢得公众的认可,得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日前,有媒体报道,无锡荡口古镇投资逾10亿修复,结果开张3年只热闹了一阵,目前人气萧条,逾四成商铺空关。景区业态同质化严重,古镇只有“居”而无“民”,完全沦为商业小镇,这些被认为是荡口古镇开发失败的主要原因。

  现在,北京出台技术导则规范传统村落中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行为,要求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情味”,值得点赞。“不乱建仿古街”应成各地的一种共识,无论是城市开发还是村落保护,都应尊重历史的真实性,不盲目移植嫁接。

  为此,国家应建立对传统村落开展旅游的审批机制,凡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应向国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旅游开发。有关部门应对进行旅游开发的传统村落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与监督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做好实地保护,并对村民进行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保护内容与方法的宣传和教育,启发村民的文化自觉。

  对那些已列入保护名录但保护不力的传统村落,还应该有退出机制,以此警示、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和传统村落形成合力,以多种手段对传统村落施加更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褚福星
分享到:

莱芜锡雕

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第十六届山东省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上,莱芜锡雕作品“一鼓作气”荣获铜奖,也让大众眼光再次聚焦这项技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