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开始

2019-10-23 08: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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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3日讯(记者 刘爽)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枣庄美丽的人文与自然资源,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枣庄,提升枣庄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特举办“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主题

  “最美枣庄”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

  组织机构

  主办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

  枣庄市旅游集散中心

  枣庄市设计艺术家协会

  征稿细则

  (一)参赛对象:视频制作爱好者、影视制作公司、院校学生等均可报名(团队或个人),地域不限。

  (二)参赛要求:参赛者一律填写《“最美枣庄”微视频大赛报名表》(可通过关注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文联的官网或微信平台下载“报名表”)。

  (三)作品要求:

  1、以描绘枣庄人文自然景点为主线,围绕山水风光、现代城市、旅游景点、美丽乡村、民俗风情、美食生活等题材,充分展示枣庄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彰显枣庄独特的旅游休闲魅力;

  2、参赛视频分两类投稿:①时长为15秒至1分钟,②时长为1分钟至5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字幕为简体中文,无LOGO标注,mp4、avi格式均可。提倡多种手法拍摄和创新制作,鼓励在相关媒体或自媒体上发布,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提供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优选;

  3、作品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习俗,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注重思想与艺术相统一,充分体现枣庄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观赏性。

  (四)作品提交:作品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12时前提交,将符合参赛要求的高清版发送至主办方指定的邮箱:

  438337792@qq.com

  17795709@qq.com

  或直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

  (五)作品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征集阶段(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2月1日)。发布征集通知和网络宣传;

  2、初选阶段(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及作品相关信息进行初核;

  3、终审阶段(2019年12月8日——2019年12月10日)。成立专业评审组,对所有初选作品进行打分评审。

  (六)宣传展示:制作“最美枣庄”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片。从12月中旬开始,将举行视频宣传展示活动,届时将通过抖音、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播放“最美枣庄”旅游形象宣传片和集中展播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现金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现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现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现金5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税前

  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有效的法人资格,凭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参赛作品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参赛方承担。

  (三)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作者任何费用。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未尽事宜,主办方将有权补充规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枣庄市文联组联部(地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大楼608室,邮编:277100)

  联系人:呼啸

  联系电话:0632-3129358

责任编辑:褚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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