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在线旅游网站不得非法删评论 禁止不合理低价游

2020-09-01 09: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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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日讯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规范在线旅游平台针对“非法删评论”“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业热点和监管问题。

文旅部通报

  据文旅部介绍,《规定》集中总结市场管理、行业发展经验与教训,明确回应近年来社会反映的热点、市场监管的难点、行业发展的痛点,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

  平台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将被罚

  《规定》共计五章三十八条,分别是总则、运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对于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问题,《规定》特别作出回应。

  根据规定,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当对上传至平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还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并定期核验更新。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保障游客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游客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替代或强制游客评价。游客的评价应得到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为规范市场秩序,《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如若企业违反该条规定,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据文旅部介绍,《规定》的首要立法目的是“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兼顾企业长远利益,力求以“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规定还增加了助力复工复产的条文,提出进一步发挥在线旅游经营者在目的地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和流量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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