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布 山东一家在列

2019-12-27 16: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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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7日讯(记者 王松)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12月26日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等7家正式入选。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暗访、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通知》要求,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不断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认识,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指导和检查,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绩效评估。

  对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对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附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此次入选的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原名称为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2010年11月由原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第九个、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对象为其划定范围内的与潍水文化相关的自然生态、历史遗迹,特别是潍水农工商贸文化中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和《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相继实施,推动保护区建设。

  据悉,截至目前,保护区内现有国家森林公园7个,国家湿地公园10个,国家地质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9处,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各1座、不可移动文物51.9万件套;拥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省级代表性项目72项,市级代表性项目276项,县级代表性项目1226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名、省级54名、市级289名、县级1273名;建立各级非遗项目传习所(传承基地)285个,其中潍坊市级以上非遗传习场所75处,传承示范基地14处,校园教育传承实践基地29处;获命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7个。

责任编辑:褚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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